一、业务概述
1.业务内容:根据学生求职就业及升学需要,开具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的相关证明
2.负责部门:管理处
3.负责人及电话:丁老师,58804251
二、办理流程
【线下办理】
1.提出申请:学生本人先到学院开具思想政治鉴定材料(需加盖学院公章),携带学院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、用人单位或升学单位政审材料、个人校园卡等材料,到学十六楼南侧210办公室(管理处),向工作人员说明开具“政审材料”的需求。
2.情况核查及证明开具: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后,按照要求出具相应的政审材料,并加盖“党委学生工作部”公章,确保证明有效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办理时段: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;下午14:00-17:30均可办理。
2. 委托办理:如本人无法到场,可委托他人代办,需提供校园卡及委托书。
